2014-12-15 18:40:59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阅读次数:
辽宁营口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有哪些程序?中公军转网搜集《辽宁营口市军转干部及随迁家属接收安置》,供2015辽宁军转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军转干部安置信息、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供2015年军转干部参考。
一、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转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
2、国务院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13个部局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1]国转联8号)。
3、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7] 8号)。
4、国家、省、市当年下发的军转安置工作有关文件。
二、安置原则
1、转业干部原籍营口市或从营口市入伍的;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为营口市的。
2、转业干部配偶已随军且取得营口市常住户口的。
3、转业干部父母或岳父母在营口市定居并有常住户口(随军来的除外),且身边无子女需要照顾的。
4、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而且原籍、入伍地或者离退休安置地为营口市的。
5、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因公因战致残的。
6、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一方原籍或入伍地为营口市,以及一方转业,留队一方所在地为营口市且符合随军条件的。
7、转业干部原籍和入伍地为营口市所属市(县)区,由原籍或入伍地安置。
三、工作程序
1、接收、审核军转干部及随迁家属档案。
2、依据档案考核军转干部在军队期间工作业绩情况。
3、根据摸底调查情况,编制安置计划。
4、组织军转干部申报志愿。
5、组织营职以下(含技术)军转干部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同时,对营以下军转干部进行考核赋分。其考核内容为:军龄、职务、学历、立功、长期在艰苦地区情况等五项。对进入热点部门的军转干部,按照考试、考核分数择优分配。
6、组织军转干部上岗前培训,结业后发给合格证书。
7、转业干部定职定位后,向转业干部原所在部队发出报到通知。
8、组织军转干部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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