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5 10:43:55来源:石家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阅读次数:
河北省石家庄市根据《军转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和中发〔2004〕7 号文件以及《河 北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石家庄市实际情况,制定军转干部安置工 作程序,中公军转干考试网整理,供2015年河北省军转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干安置政策、军转干安置信息、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供2015年军转干部参考。
一、政策依据:
1、 《军转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中发[2001]3 号);
2、 《关于进一步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 (中发[2007]8 号);
3、 《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转联[2012]1 号);
4、 《石家庄市军转干部分配实施细则》 (市政府令第 120 号) 。
二、安置程序:
1、接收审查军转干部档案。对不符合进市条件或入伍、入学、提干、提职等方面存在 严重问题的作退档处理;档案中缺件的进行补件;
2、根据省下达的接收军转干部数量,编制《年度军转干部预分计划》;
3、召开市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年度军转干部预分计划》 ,并制定军转安 置工作实施意见;
4、召开全市军转干部安置会议,下达接收任务,部署安置工作;
5、考试、考核。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军转干部参加考试、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军转干 部仅参加考核。 考试的主要内容是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执法能力;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 括军龄、学历、立功受奖、边远艰苦地区年限等。
6、召开军转干部安置会议。公布考试、考核成绩和安置计划,组织非任职军转干部填 报志愿。
7、组织符合任职条件的军转干部按“积分选岗”的办法进行定位;非任职军转干部按 照考试、考核成绩、本人志愿和单位需求情况进行定位;
8、公布军转干部安置结果;
9、发送《报到通知书》;
10、办理报到手续。携带行政介绍信、组织关系、供给关系、户口本、军官证;
11、组织军转干部培训。
三、安置时限
根据河北省省的要求完成
承办部门: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转办
承办人:杜士海、吴俊杰、任建钢、李娟
办公地点:青园街 102 号 510 室 516 室 517 室
更多军转干部安置政策信息请关注:军转干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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