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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军转干考试行政管理知识之公共行政

2015-01-04 18:23:45来源: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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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军转干考试涉及公文写作、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在历年中央和北京、山东等省份的军转干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都占有重要比重,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为广大军转干部整理2015年军转干考试管理知识之公共行政,供2015年军转干部备考。

一、公共行政的概念

公共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活动。其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客体是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其主要活动方式和目的是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实现国家意志。立法体系、司法体系和公共行政体系的综合集成,构成一国宏观管理体系的基本内容。与前两者相比,公共行政体系是一种具有突出的日常性、操作性、创造性和权变性的管理活动。

公共行政在国家管理中主要具有以下功能:执行国家意志,弥补市场缺陷,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利,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公共行政的主体

公共行政的主体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的公共管理组织。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不属于公共行政的主体。公共管理组织除国家行政机关外,还有依法成立的、具有一定行政权的独立行政机构和法定组织。

国家行政机关是依法成立的公共行政机关,由不同的层级组成,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政府的不同层级构成不同的公共行政的主体,发挥不同的政府作用。一般而言,中央政府负责全国性公共产品的提供,如国防、外交、货币、银行、全国铁路、国道等全国性的公共事务;而地方政府则负责地方性公共产品的提供,如地方铁道公路、地方基础设施、地方医疗与教育等地方性公共事务。我国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性群众自治组织,负责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产品的提供,如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和公共卫生等。

三、国家行政管理的主体的分类

从名义上享有公共行政权力和具体行使公共行政权力的角度分析,国家行政管理的主体又可以分为四种:

1、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2、政府各行政机关。政府各行政机关的公共行政权力是通过法律规定以及在法律规定下的政府内部授权获得。

3、独立行政机构。

4、授权和委托型行政主体。

中公军转网提醒:公共行政是政府行政管理重要知识点,是军转干考试必备理论,需要广大军转干部重点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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