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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庆安县关于部分退役士兵 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公告

2019-11-13 09:57:30来源:黑龙江省庆安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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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安置考试整理发布:2019黑龙江庆安县关于部分退役士兵 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公告, 欢迎加入2019黑龙江退役军人交流群950774597,和战友一起交流讨论。

原标题:庆安县关于部分退役士兵 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公告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包括自谋职业人员),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到其上级主管单位、自谋职业人员到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并加盖安置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领取表格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扫二维码领取,在电脑上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第二种,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的受理点领取,手工填写并签名按手印,字迹要工整。

材料清单:

1. 非农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每一页都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 退伍证和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 优待安置证和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出的分配工作通知书(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4. 身份证和户口本(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5. 属自谋职业的携带自谋职业协议书、自谋职业证书(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6. 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人员的,应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7. 养老、医疗保险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8. 买断、下岗人员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书(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9、其它证明材料。

 

扫码取表

受理地址:

1、原安置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

2、庆安县人民办事中心六楼612室

咨询电话:

退役军人部门:0455-4349086

社保部门:0455-4345213

医保部门:0455-4349037

民政部门:0455-4322217

庆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0月21日

来源:http://www.jidong.gov.cn/xwzx/zfgg/201911/t20191106_133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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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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