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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林甸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公告

2019-11-13 11:39:44来源:林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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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安置考试整理发布:2019黑龙江林甸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公告, 欢迎加入2019黑龙江退役军人交流群950774597,和战友一起交流讨论。

原标题:林甸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公告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精神,现将安置地为林甸县的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政策落实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存在欠缴、断缴情况的,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包括自愿选择自谋职业人员)。

二、申报受理

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在2019年12月31日前,结合个人实际情况按照以下申报受理原则,到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补缴申请。

三、申报材料

1、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领取表格有两种方式:扫二维码领取,在电脑上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第二种,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的受理点领取,手工填写并签名按手印,字迹要工整。

 

 

2、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4、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未进行信息采集人员);

5、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查验原件并留存);

6、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需加盖凭证出具单位印章)。

7、属于安置工作的,还应提供安置工作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保管单位印章);属于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还应提供自谋职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保管单位印章);

8、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请受理时限

自公告之日开始至2019年12月31日截止。

五、具体受理地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国土局住宅楼一楼,大塑对面)

六、一站式服务提示

为方便广大退役军人,县政府责成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保局、医保局、民政局、公安局成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办公地点设在林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提示一:符合安置条件并安置到企业的在岗或下岗退役士兵和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带齐上述材料后(申报材料中的1、2、3、4、7,其中材料2、3、7在个人档案中),可直接到一站式平台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本人无须到社保局和医保局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社保存在多地参保的需本人提供材料6)。

提示二:符合安置条件并安置到行政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并由单位统一到机关事业保险局查询断缴情况后,带齐上述材料(申报材料中的1、2、3、4、7,其中材料2、3、7在个人档案中),到一站式服务平台办理社会保险接续。

七、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包博航,联系电话0459-3315350

林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1月4日

来源:http://www.lindian.gov.cn/html/index/content/2019/11/11572831596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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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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